赫哲族
民族简介
赫哲族是中国东北地区一个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,民族语言为赫哲语,属阿尔泰语系满-通古斯语族满语支(也有观点认为应归入那乃次语支),没有本民族的文字,使用西里尔字母来记录语言,因长期与汉族交错杂居,通用汉语。
由于居住地域广阔,赫哲人的自称较多,如“那贝”、“那乃”、“那尼傲”,“赫哲”作为族称最早出现于康熙二年(1663)三月,1934年凌纯声《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》一书出版后,“赫哲”作为族称开始广泛传播。
梦回赫哲
History
唐代
唐代和渤海国时期
赫哲族先民与黑水靺鞨有密切的渊源关系,是 其构成之一。
辽代
1037
属于生女真北支的一部分。辽重熙六年,设五国部节度使,赫哲族先民归属其内。
金代
1115
金收国元年,在松花江下游设置胡里改路,赫哲族先民归属其内。
元代
1256
元代为女真水达达人的一部分。元代归属女直水达达万户府和女直水达达路等。
明代
1409
设奴儿干都指挥使司,赫哲族先民归属其内。
赫哲文明
civilization
赫哲族信仰

新中国成立以前,赫哲人普遍存在图腾崇拜、自然崇拜、灵物崇拜、鬼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原始崇拜及萨满教信仰。万物有灵论构成了赫哲人原始崇拜和原始宗教信仰的基础。

“图腾”意为“他的亲族”。将某一动物、植物等视为自己氏族的保护者和忌物,有血缘关系。过去赫哲族有熊图腾和虎图腾崇拜的痕迹。赫哲族在猎杀和食用熊、虎肉后,都有谢罪等仪式或举动。

赫哲人认为,自然界的万物都有神灵,如树神、山神、水神、火神、虎神、熊神、狼神、鹰神、闪电神等等,不胜枚举。



赫哲族建筑

赫哲人的住房原始、简陋。

临时住处有尖圆顶的撮罗子和地窨子、“温特哈”、草窝棚等。固定的住处有马架子、用草苫顶的正房。

历史上的赫哲族还曾住过树屋,是巢居的痕迹。正房的东侧或西侧一般还搭建鱼楼子,存放鱼和兽肉干、粮食或其他物品。


赫哲族出行

赫哲人过去冬季用狗拉雪橇(拖日科衣)、滑雪板、马爬犁等;夏季用桦皮船(乌莫日沉)、舢板船、独木舟(乌同格衣)、“快马子”(威呼)等。“其快马以桦皮为之,长丈余,宽约二尺,两头渐窄,才容一人,其快如风” 。

狗拉雪橇少则套三四只狗,多则套几十只狗,在莽莽雪原上疾行如飞,日行百多公里,蔚为壮观。桦皮船大则需十余人划桨;轻便的如“桦皮快马”船,一人即可扛起,划行灵巧,是叉鱼和传递信息的得力助手。马是赫哲人狩猎骑乘和驮运物品不可缺少的朋友。


赫哲族饮食

赫哲人的饮食以鱼、兽肉和野菜为主,小米是副食。

赫哲人的饮食分生、熟两种。

生食有鲜鱼和鱼、兽肉干;熟食则有鱼松、炖鱼、煎鱼、炸鱼、烤鱼、兽肉干、炖肉、炒肉、鱼肉粥等。鱼松是每餐必上的一道菜。生吃的鱼类有鲟鱼、鳇鱼、鲤鱼、白鱼、草根鱼、鲢鱼等。



赫哲族服饰

历史上,赫哲人的服饰、被褥等用鱼、兽皮制作。

居住在混同江沿岸、同江勤得利以上至松花江下游的赫哲人,主要用狍皮、鹿皮做衣料,只有靰鞡、套裤用鱼皮。勤得利以下至混同江下游、乌苏里江一带的赫哲人多以鱼皮做衣服。

布匹虽然很早就传入赫哲人地区,但真正流行于清末。“男以皮为帽,冬则貂帽狐裘。妇女帽如兜鹜,衣服多用鱼皮,而缘以色布,边缀铜铃” ,说的就是当时赫哲人的服饰状况。


赫哲族家长制

赫哲族的礼仪是以家长制为中心的,尊老并保持长者的权威是其礼仪的中心。

过去,儿媳不能与公婆同桌用餐,并且要侍立门旁等候盛饭。弟媳不能与兄长当面讲话,有事时找人转达。“亲戚往来以抱见为礼”。晚辈见到长者,要行跪拜礼,长者吻晚辈之颊和额头。对客人以礼相待,必留吃饭、饮酒。对客人须奉上鱼头,以示敬意。

现在的礼仪与周边其他民族趋同。


赫哲族禁忌

在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中,过去赫哲人用习惯法和禁忌约束人们的行为。在同一渔场许多渔民捕鱼时,要遵守已经相互商定好的轮流作业制度;猎场为公共所有,谁先到猎场,谁就获得了临时狩猎权;在狩猎前划分猎场,狩猎时不得越界乱捕等等。

赫哲人的禁忌主要表现在捕鱼和狩猎生产活动中,在捕鱼、狩猎的时候不准说怪话、谎话,认为这会触犯神灵,捕不到鱼、兽;狩猎的人相遇,一定要请到自己的住处吃一顿饭等等。妇女和孕妇被作为禁忌的重点:孕妇和月经期妇女不准到渔场和渔船上,否则捕不到鱼;妇女不能坐跨猎枪、子弹及其他各种捕鱼、狩猎的工具;不许妇女坐和跨男人的衣物;孕妇不能劈鱼头,否则婴儿畸形;妇女不能用脚踢船头,否则会失去福气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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